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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社保惠民最新政策发布!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范围扩大药价大幅下降!还有更多好消息…
  •   今天上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社会惠民政策通气会,对老百姓关心的大病保险政策、慢性病保障政策、基本养老保险等情况作了介绍。新的一年,社保惠民迈出了民生工程第一步。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今年起,浙江将阿达木单抗等28种药品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上述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的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据了解,纳入大病医保的28种药品中,有21种为新增,另有7种为续约药品。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谈判后纳入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的价格,普遍比全国最低价较大幅度下降,平均降幅达到20%。

      例如,我国是肝病大国,丙肝患者众多且难治愈。针对这种情况,浙江结合医学发展最新,此次扩增特殊药品过程中,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了2组针对丙肝的新药,并制定了2种相应的治疗方案。根据临床效果,90%的患者在服药12周或24周后可以实现治愈。

      肝病是当今社会比较常见的病种,而在浙江省医保制度建立之初,综合考虑肝移植技术成熟程度、手术预后、基金支付能力和卫生经济学等多重因素,肝移植手术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及术后长期抗排异治疗费用未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这个情况在今年要改变了。今年开始,浙江省将探索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支付方式试点,将符合条件的费用纳入医保,保障终末期肝病患者利益。

      “浙江省医保刚开始建立之初,肝移植还是一项比较新的技术,综合考虑并没有纳入医保。“省人力社保厅医保处处长倪沪平介绍,目前这项技术已经成熟,综合其他因素,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将探索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支付方式试点,减轻患者负担。

      哪些人可以参保?据悉,这项政策保障对象限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浙江省户籍患者,对于非浙江籍人员,需要满足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

      由于肝移植技术对医院的技术要求较高,目前试点阶段手术医院包括浙医一院、浙医二院、树兰(杭州)医院、宁波李惠利东部医院等4家省内医疗机构。试点期限为5年,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肝移植术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为30%。当然,也不是所有肝病都可以报销。根据医院及临床专家意见,肝移植术限以下适应证之一:终末期肝病;未肝外转移的肝细胞癌且无大血管受侵,累计肿瘤直径8cm;未肝外转移的肝细胞癌且无大血管受侵,累计肿瘤直径>8cm(AFP水平400ng/ml、组织学分级为中或高分化)。

      怎么支付?据悉,患者接受肝移植手术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应由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外,医保按绩效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患者出院时结清个人承担费用,医保按应支付费用的70%结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满1年的,医保按应支付费用的20%再次结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满3年的,医保按应支付费用的10%再次结算。

      18周岁以上患者出院时结清个人承担费用,医保按应支付费用的90%结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满1年的,医保按应支付费用的5%再次结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满3年的,医保按应支付费用的5%再次结算。

      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4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方便慢性病患者,慢性病连续处方包括医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虑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受限于基层药品管理制度,可能无法提供部分参保人员亟需慢性病药品,允许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具的慢性病连续处方可在当地指定的医点零售药店调剂使用。

      以浙江为例,根据浙江省医保中心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已开通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222家(其中214家有住院业务的均开通跨省定点)。我省在外省发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共计9671人次,总费用27015.93万元。

      如今,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彻底告别以往先自付药费再回参保地报销的历史,省去了来往奔波。无论你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要按关到社保登记部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就能选择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据了解,在选择备案统筹地区和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过程中,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如果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网址:,实时在线查询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等相关信息。

      新的一年,工伤保险领域除了出台了《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部分条款,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也将调整。

      点击查看早前报道:涉及2000万人!变胖、毁容衰老到底算不算工伤?浙江首次颁布这一法规,明年起实施

      省人力社保厅工伤处处长厉进介绍,调整提高了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一致,伤残津贴增加金额低于当地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额度的予以补足。

      另外,调整提高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每人每月再增加95元;自社平工资公布的次月起,调整提高了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等标准;调整提高了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具体将扩展到铁、公、水运、能源、机场等工程项目。”厉进解释,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这些项目参保的比例将按照工程造价参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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