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河南省柘城县一所学校,三名七年级学生围殴一名同学,先动手的刘姓学生打人后突然猝死。之后,其父母在学校门口拉“”,上写着“还我孩子命来”。12日下午,学校向了这一事件,并称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近年校园暴力事件常有发生,其中不少场面让人触目惊心,“围殴”更是成了复盘此类事件时的高频用词。
岂料“剧情逆转”,本案中先动手的围殴者在对同学后倒地猝死,使这起原本不难认定的校园暴力事件,随着其家长公开出面“”,顿时变得“复杂”起来。其中,刘同学的死亡原因成了关注的焦点。
死亡原因,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疾病分类》中的,并已为许多国家所承认的概念为:“所有直接导致或间接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情和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爆料人提供的视频显示:在一间教室里,三名学生,包括死者,把一个矮个同学围在门背后的角落里“”,然后抓住其头发、摁住脑袋群起围殴。被打者反击,但寡不敌众被在地,其随后站起与3人理论。这时,先动手打人的刘同学却突然身子一软、步履踉跄地退了几步后倒在地上……
由视频可见,被“”的矮个同学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做了相对有限的徒手还击,当在的正当防卫范围之内。而刘同学并非是被踹倒,倒地前与他人没有挨在一起。
导致或间接促进刘同学死亡的原因,虽最终有待认定,但从常识上分析,大体不外乎他生前患有心脏方面的疾病,在特定情景的“刺激”下导致猝死;也有可能在矮个同学还击过程中,无意中击中了他的某个“死穴”。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决定,在2018年开展中小学生防治落实年行动,推动形成学生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事件发生。
在此背景下,一个具有警示意义的问题是,在校园内发生导致一人猝死的暴力事件,应该说绝非偶然。它至少说明在“开展中小学生防治落实年”里,仍有部分学校在“防治”“遏制”方面,至今存在某些管理短板。事实上,有些学校习惯性地满足于“有声言,墙上有,巡视有汇报”。而的是,不少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偏偏就吃这一套,待到校园暴力事件闹到不可时,往往驾轻就熟地以“第一时间启动问责机制”之类词令,敷衍沸反盈天的社会。长如此往,真不知伊于胡底。
具体到本案,猝死学生家长拉“”,丧子之痛当然可以理解,但在主张的形式上,无疑是值得商榷的。
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包括学校在内的当地相关部门,应当引导刘同学父母通过司法渠道,表达“还我孩子命来”的,并切实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进一步说,倘能以案说法,加大宣传力度,落实防范措施,方能逐步杜绝类似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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