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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首例校园贷通报 嫌疑人被以罪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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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所借的一笔4000元“校园贷”借款,在短短两个月内,经层层和多次“转贷”后,竟变成高达5万元负债武汉警方19日通报武汉市首例以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涉案恶团伙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通过、等高额利息和费用,并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日前,团伙一审被判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通报,去年底,武汉警方连续接到数起关于“校园贷”的报案。大学生小杨报案称,在“梦想分期”借贷公司借款4000元后,两个月内借款就变成了5万元债务。为了小杨还钱,借贷公司使用“软”,甚至跑到小杨老家“泼油漆”讨债。

      此案涉及大学生共有十余名。接警后,武汉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至今年8月,团伙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归案。

      经警方调查,2017年7月,以龚某和何某为首的团伙在未取得任何借贷资质的情况下注册公司,面向非武汉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开展非法“校园贷”。其中,龚某负责放款、收款;何某负责广告和催收。

      警方查明,团伙先是让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再通过、等方式让借款大学生缴纳手续费、逾期费。当贷款大学生表示无力还款的时候,团伙就向其介绍其他“校园贷”公司并大学生“转贷”还款,并收取“转贷介绍费”。

      据办案介绍,团伙与人签订的“合同”中存在诸多收费名目,且每笔贷款仅一份“合同”,签完后就被公司收回。团伙催收债务不采用方式,而是通过言语、聚众造势等方式制造心理,有时甚至跑到外地学生的家中催收。如果要不到钱,他们就用红油漆在学生口写字,让他们“欠债还钱”。

      日前,武汉市洪山区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龚某、何某等5人被分别判处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