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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枣庄将重点打击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   (记者 袁鹏)23日,枣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将重点打击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分别是:1、安全特别是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领域渗透的;2、把持基层、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3、利用家族、族乡里、称霸一方、百姓的“村霸”等;4、在、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村民、组织策划群体性的;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带的;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费的市霸、行霸等;7、、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8、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的;9、插手民间纠纷,受雇“站场”、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职业医闹”的;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滋扰的;11、拉帮结派、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交易、故意财物、开设赌场,组织、妇女的;12、境外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

      广大群众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除了可向各级机关举报外,发现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的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伞”等问题,可向枣庄市纪委监委室举报。举报电线;邮寄地址:枣庄市纪委监委室;举报网站:。

      发现机关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慢作为等问题,可向枣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邮寄地址:枣庄市委委执法督查室;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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