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庆生学生时代曾担任联区儿童团总团长。1952年10月于山西省工业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工业厅工作。1954年,加入中国主义青年团,1956年,加入中国。1960年,入山西省委党校学习,1964年,毕业后分配到山西省委组织部工作,1965年8月,调省委办公厅担任秘书。1970年,下放到黎城县插队工作,先后担任黎城县革委会组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县委监察办公室代主任等职。1975年11月,调省委组织部监察处工作,1977年5月,担任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工作期间,勤勤恳恳,,查处案件,敢于原则,排除阻力,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1986年5月,调任大同市委副,组织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1988年2月,任晋中地委副,1990年11月,任晋中地委。在全省率先规划和实施了“双百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1991年3月当选为省委委员。1992年,组织查处轰动全区的昔阳、寿阳“农转非”案件,其中一名县委、一名副县长及46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符合“农转非”的855名人员全部清退。同年10月当选为十四大代表。1993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合东山三县(榆社、左权、和顺)实际的“三养”(养猪、养牛、养羊)脱贫致富思,实施“太行山284扶贫攻坚工程”,使284个贫困村通过“三养”了富裕之。同时把国有大中型企业转轨建制称为“一号工程”,经常深入工厂调查研究,并决定地委、行署所有领导每人包一个亏损企业,限期改变面貌。同时号召特困企业大搞多种经营,实行生产自救。在全省率先出台国有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伤残、女工生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1994年,在全区基层农村推行“两议五公开”(代表议事、村民代表议事,宅审批公开、提留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指标公开、承包经营公开)的依村、管理制度,有效地抵御了之风的蔓延。同年4月,在视察晋中反工作后说:“如果全国的反斗争都像晋中地委这样抓,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则大有希望。”同年11月13日,裴庆生因积劳成疾在榆次逝世。1995年3月3日,山西省委做出《关于向裴庆生同志学习的决定》,并授予“人民好”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