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由于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尚浅、高校就业工作不够到位等原因,导致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被的事件屡有发生。如何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党的报告也指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因此,在全面推进依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高校应当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法律指导工作,切实保障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
校园文化是指校园中的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生活等领域的活动过程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物质文化之产物。校园文化对学生心理素质的锻炼、习惯的养成、法律意识的培养和知识才干的增长有着深远影响。正如《孔子家语》所言“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
高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一是建设法制文化设施,例如在校园主干道树立法制教育电子文化墙,宣传与大学生相关的重要法律知识,并定期更换电子内容;二是举办法律主题活动,例如定期举办模拟法庭大赛、法律知识竞赛、家等;三是在学生建设中强化法律学习,例如组建法律援助协会或在重要学生中设立法律部门,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沙龙,邀请、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到学校做,激发广大学生研讨法律的兴趣,逐步培养和强化法律意识。
法律必修课在当前高校教学计划中所占比例很小,多数高校仅有《法律基础与》这门与法律相关的必修课,而与就业相关的法律课几乎没有,导致很多大学生在求职或工作中遇到纠纷时才发现自己的法律知识太匮乏。
高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就业法律课程的设置:一是进一步完善为低年级学生开设的《法律基础与》,着重提高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度,激发学生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二是为高年级学生开设《就业法律》必修课,系统讲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三是鼓励专业毕业的教师开设自己擅长的法律选修课,例如为石油工程专业学生开设《能源开采安全与保律》选修课,为地质学专业学生开设《矿产资源法》选修课等。
当前高校就业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思想教育、政策解读、求职技巧指导和事务性工作。同时,就业工作人员有着五花八门的学科背景,又要忙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很难静下心来学习和研究就业方面的法律,导致很难为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法律指导。
高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就业工作机构的法律指导职能:一是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例如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就业法律方面的专业培训和,同时选调专业出身的员作为兼职就业工作者;二是建立向全体学生的就业法律咨询室,安排精通就业法律的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增强学生鉴别就业陷阱的能力;三是依托院系建立就业平台,引导学生采用法律武器自身的权益,必要时可工作人员协助学生跟用人单位交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
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高校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高校、个人等多方主体合力推进。因此,高校应当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法律指导工作,通过把法律意识培养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开设全面系统的就业法律课程、完善就业工作机构的法律指导职能等措施,切实保障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大学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