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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2017年11月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   二、登陆网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信息中的《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名须知》,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三)上传照片要求。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且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须能反映本人面貌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上传照片支持*.jpg;*.jpeg;*.gif;*.png等格式。

      人力资源管理师(2—4级)、理财规划师(2-3级)和电子商务师(2—4级)等职业级别,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科目均采用智能化上机考试。

      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和技能科目采用智能化上机考试,综合评审科目考试仍为论文+案例答辩。(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通知公告栏)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7〕3号)确定的统考职业。考生网名只可选报一个职业级别的考试,要准确选择报考职业级别,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1、报考职业指导师(1-2级)、企业培训师(1级)、创业咨询师(2级)和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考生,须在10月15日前将撰写的综合评审论文(一式三份)交报名所选择的报名机构,报名机构收集到论文后于10月18日前提交省中心考务管理部;个人报名选择其它类别的考生的论文于10月15日前提交省中心考务管理部。

      2、报考心理咨询师(2级)的考生报名成功后,于10月18日24时前按照网名系统提示上传论文

      (1)上传论文步骤:按照在线系统中报名的步骤要求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成后进行网上支付;缴费成功后通过“采集论文”栏上传论文,在论文上传窗口填写论文名称,选择论文所在的径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提示“论文已上传”即可。

      报名成功人员,考前一周内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网上办事栏目点人才队伍,登陆职业技能鉴定网名系统,用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一)考生网名时要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备齐能够证明审核表上标注的报考条件所需的身份证、学历证、培训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户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信息要求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核。不按时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

      (三)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事项由所选择的报名机构负责办理。选择“个人”类别报名的考生,请于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审核资料提交到省鉴定中心审核管理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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