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校内停车场无关车辆停放,如再停放,将采取锁车措施。”近日,在我市一所大学的停车场内有3辆私家车被贴上了这样的“告知单”。记者了解到,随着我市相关部门严查边违停现象开始,停放人行道上的私家车开始入侵到了居民区与校园内。而这些临时停放的车辆不留电话号码,也给其他车辆以及管理者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罚单”?原是违停“告知单”
近日,在高新区上班的徐女士迫于无处停车,将车子停放到了单位附近的一所高校内。连续停放数日之后,一次晚上下班取车时,徐女士发现自己的车窗玻璃上被贴上了“罚单”。“当时我还吓了一跳,我停在学校的停车场内咋还被贴了罚单呢!”徐女士心想,当走进车身后她才注意到,车窗玻璃上贴的并不是部门所开的罚单,而是学校的处贴的“告知单”。
记者通过徐女士提供的“告知单”看到的文字如下,“车主:校内停车场无关车辆停放,此车无2014年度校内车辆通行标识贴,如再停放,将采取锁车措施,特此告知。”徐女士告诉记者,当日不仅她的车被贴上了这样的“告知单”,附近停放的其他3辆私家车也同样被以这种形式进行了“告知”。很显然,这些车在校园内也并无停车位。
最近,很多车主都有被贴罚单的经历,经过相关部门的集中整治,停放在人行道上私家车也急剧减少。但随之而来的,一些车主担心自己被贴罚单,闯进到了居民区、学校和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内。可这种临时停车,侵占他人停车位却不留电话的车主,着实令人头疼,管理者贴出这种“锁车”的告知单也,但因此也会引发出新的矛盾。
“贴这种单子也实属无奈,我们最反感那些停车不留电话的车主。”学校附近的一位保安表示,有些车主为了抢占了停车位,故意不留电话号码,那样就不用因为占用了其他人的停车位而前去挪车。“广大车主,临时停车时,一定要养成留电话的习惯。这样利人利己,也方便我们的统一管理。”保安说。
相关案例: “违停”被贴“违停告知书”险些被锁
今年1月份,在大连软件园上班的王女士接到大厦物业保安的电话,让她挪车。由于当时王女士正在开会,没有立即挪车。等会后挪车时,竟然发现爱车的前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违停告知书”,的内容让王女士十分不悦。
内容大致为“车主,您的车辆未按要求停放在您所租赁的停车位内,根据租赁合同附件中《大连软件园停车场管理》第九条,承租人连续三次以上违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取消停车资格。的,给您记一次违停。”王女士注意到,在这张告知书上,还附加了一行手写字,“请到物业说明情况,否则将对您的车上锁”。
对于物业的管理方式她认为不妥,物业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与业主进行沟通。“我违停后还需要跟他们说明情况,甚至对我们的车上锁,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停车难,难于上青天!”对于汽车业如此饱和的都市来说,“停车”是继“堵车”之后的又一难解之题,随之而来的停车矛盾也逐步升级。“好不容易找到停车位,被叫下去挪车,真的很不方便。”有车主这样说。“他不留电话,还随意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确实太不了。”管理者这样说。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为了一解“乱停乱放”的燃眉之急,规范停车秩序,职能部门不仅加大处罚力度,更在加大停车场的在建投入。在职能部门逐步对停车进行有序的规划之时,也希望车主能够自觉有序的停车,临时停车时能够利人利己,留下电话号码!“挪车电话”联合处罚治理,相信不仅会减少很多的“停车纠纷”,或许也会从根本上治愈“停车难”!
将他人的车辆上锁是否合理?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讲,学校对车主的车上锁了车主的财产权。如果车主将车辆乱停乱放,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沟通解决,推出人性且有效的管理模式,而不是用这种的方式来解决。半岛晨报、海力网 记者孙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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