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派遣证丢失了怎么办呢?可以补办吗?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劳动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第一、办理《就业报到证》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第二、凭《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义书》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三、毕业生不慎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时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毕业生遗失了《就业报到证》需重新补办的,应在省级日报上申明作废,并写出报告,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到各地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补办。